" 赠送大露台 "" 超高得房率 "…… 最近,不少消费者反映,在看房的过程中,一些楼盘将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露台、花园、飘窗、夹层等区域的面积,打包算进套内面积,宣称得房率能 " 超过 100%",提高楼盘竞争力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表示,建 " 好房子 " 不等同于建 " 大房子 "" 贵房子 "。这该如何理解?如何让 " 好房子 " 覆盖不同地区、不同面积、不同价位?
盲目追求高得房率
是对 " 好房子 " 标准的误读
近段时间,在满足用地容积率要求的同时,尽可能做大套内不计容面积、吸引消费者、提高楼盘竞争力,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竞相追逐的赛道。不少消费者在购房时,总会看到开发商宣传 " 超大阳台、270 度飘窗、超 100% 得房率 " 等字眼,看起来非常诱人。
云南昆明某楼盘置业顾问罗先生说,该楼盘 143㎡和 199㎡两种面积的大平层住宅都配有一个大露台,270 度环绕住宅,满足了居民 " 家家户户有花园 " 的愿望。
罗先生强调,项目得房率目前实测大概达到了 101% 到 104%,几乎算是 " 零公摊 ",这意味着在同等建筑面积下,每户业主实际可使用的空间比传统的住宅多出了 30% 到 40%。
一般来说,住宅的得房率是套内建筑面积与房屋建筑面积(套内建筑面积 + 公摊面积)的比率。由于公摊面积客观存在,住宅的得房率通常情况下不可能超过 100%。同时,开发商在拿地时,相关部门就会规定好这块土地开发成住宅后的容积率(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)上限。这些因素都锁定了每个住宅项目的开发强度。也就是说,住宅项目的可售面积是很难被 " 多设计出来 " 的。
那么,所谓的 " 超高得房率 " 如何实现?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范建双教授分析,开发商通常通过两种方式来提高住宅的实际使用面积:
一种是利用计容的规则,有些城市计容新规改了以后,不计容的面积最高的比例可以占到 40%,开发商把它作为赠送面积,最后 " 得房率 " 肯定是超过 100%,甚至可能会更高。
还有一部分开发商会搞 " 小动作 ",比如在报批的时候有很多个阳台,但是最后呈现出来,把一些阳台直接包到房间里面。这种其实是违章的,也会有一些隐患,作为消费者要警惕。
针对网络上有传言称,这是由于国家对住宅项目标准的提高导致成本提升,开发商需要尽力做大可售面积,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,这种说法站不住脚。
从市场上来看,现在刚需群体主要转向租房,购买二手住房、配售房,这些存量房源难以满足改善型的住房需求,这类人群往往愿意为高品质付出溢价。开发商应该从居住品质、建筑材料和户型设计、配套设施等角度来打造新房产品。
需要提醒的是,国家早就做过评估," 好房子 " 的底线标准落地,对开发商建筑成本的影响并不大;土地供给方面,目前对开发商也很友好,在区位、地价、配建等方面都有所倾斜。
所以,盲目追高得房率指标,一定程度上是对 " 好房子 " 标准的误读。
" 好房子 " 不等于 " 大房子 "" 贵房子 "
既要高品质,也要买得起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开表示,建 " 好房子 " 不等同于建 " 大房子 "" 贵房子 ",而是要通过好的设计、好的施工、好的材料、好的服务等,解决居住中的痛点问题,全面提升住房品质。不同地区、不同面积、不同价位都应当有不同的 " 好房子 "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要通过完善标准体系,全面提高设计、材料、建造、设备以及无障碍、适老化、智能化等方面的标准,来引领和支撑 " 好房子 " 建设。(详情:" 好房子 " 新标准有何亮点?几个关键词带你看懂→)
李宇嘉认为,从这些表态中可以看出," 经济合理 " 也是一重重要标准,开发商应充分调研市场的可承受能力,推出一些务实的住宅产品。
李宇嘉表示,开发商设计符合现行市场的 " 好房子 " 产品,应该在落实底线标准的 " 规定动作 " 之上,更多突出设计、用材、服务、功能等方面的优势,而不是 " 高赠送 " 甚至 " 违规赠送 ",以提高实际使用面积来 " 变相降价 ",并作为 " 核心竞争力 "。这样会对存量其他在售的项目和二手房市场造成影响,也反过来会冲击到自身项目的销售。
此外,业内对以有 " 空中花园 " 为突出特点的第四代住宅的讨论由来已久。范建双分析,我国各个地区的气候条件不同," 四代宅 " 不一定符合我国所有地区的普遍需要。
范建双认为,与追求相对 " 博眼球 " 的外在指标相比,开发商更应回归居民的 " 急难愁盼 " 问题,匠心打造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 " 好房子 "。比如以前很多房子都存在漏水、外墙的墙皮脱落等问题,开发商应在这些隐蔽性的问题上多下功夫,研发一些新的材料、工艺,解决质量通病。
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要扎实有力推进 " 好房子 " 建设,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,在规划、土地、财政、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。
李宇嘉认为,将 " 好房子 " 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,就要加强存量在建、在售房屋公共配套补短板的力度,缓减来自新增住房的冲击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、配售房建设,将其打造为 " 好房子 "。各地建筑设计规范不能突破下限,不能损耗城市整体的容积率、建筑密度,更不能将 " 偷面积 " 合法化。
△河南许昌,既有住宅加装电梯。
" 好房子 " 既有建筑设计的新标准,比如层高、隔音、降噪等等,也有覆盖广的特征,即不同类型、地区的房子都要向 " 好房子 " 靠拢。" 好房子 " 不仅是高品质的,还要是买得起的,如果 " 好房子 " 单纯变成了 " 大房子 "" 贵房子 ",只有少数人能消费得起,这绝不是打造 " 好房子 " 的初衷。
本文来源: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(ID:zgzs001)
记者 / 王泽华 相海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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